2023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管道维修养护及安装等施工队伍招标项目(标段6)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3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管道维修养护及安装等施工队伍招标项目(标段6),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1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2.2招标范围:供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含道路、绿化等修复工程)、管道工程施工等(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要求)。施工范围及工程造价见下表。
范围 | 预估造价(约:万元) |
“2023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管道维修养护及安装等施工队伍招标项目”原标段6因故补招,补招范围为原标段6的江北水务分公司本部(包括外滩街道、孔浦街道、文教街道、甬江街道、庄桥街道)供排水管理区域直径不超过1米的供水管道、直径不超过1.5米的排水管道及供排水设施,不含原标段6的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大市范围内供水管理区域。 | 485 |
2.3计划工期: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且满足业主具体要求。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一)投标人:
3.1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指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与浙江省内县(市)区及以上(含)供水(或排水)企业【含下属单位,如投标人与下属单位签订合同的,需提供该下属单位与供水(或排水)企业的关联证明】签订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且发票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供水(或排水)管道维修养护或安装项目(开标时须携带合同原件及该合同项目的发票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的发票复印件需加盖付款单位的公章,发票金额可累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市政工程领域的施工信用等级信息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2023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管道维修养护及安装等施工队伍招标项目”所有标段的中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1公开招标。
5.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9:00 至2025年4月21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5.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5.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5.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
7.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4其他说明与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2)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8.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85981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皮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系人:叶滨、许卫东
电话:15957859201、0574-88138062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素波
联系方式:0574-8813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