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宁波原水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本工程的建设任务主要是引调水。新建蒋家池头至大嵩水厂段设计引水规模为60万方/天。
(1)新建蒋家池头至大嵩水厂引(输)水管线,其中主管线长约16.9千米。
(2)新建输水主线由蒋家池头调节站始发,向东偏北以顶管 (1#管道,长约221米)依次下穿莼湖快速路、金溪后,在张家墈转1#隧洞(长约4.26千米)下穿金娥山,在车岭水库南侧山体出洞。再次以顶管(2#管道,长约659米)下穿下潘村后,转入2#隧洞(长约11.62千米)穿越横岭山、梅溪,甬绍东天然气管、地铁12号线,在经堂寺南侧山体出洞,通过3#管道(长约143米)接入大嵩水厂调节阀室。
(3)在梅溪水库上游新建联通支洞,长约1.47千米。
(4)在大嵩水厂、梅溪水库联通支洞新建调节阀室。
项目总投资额:约137500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包括:投资估算审核、概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控制,项目结算审核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工程交付资产清单及报告的编制或审核等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造价咨询工作(详见招标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提交项目竣工决算资料及资产交付清单并经上级单位或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之日止。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全过程造价咨询能力;②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或由具有上述①、②资质能力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专业)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9:00 至2025年5月21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home),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4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13396609883、18968299314。
6.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7.3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 系 人:叶滨、许卫东
电 话:15957859201、0574-88138062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素波
联系方式:0574-88138062